Friday 18 December 2015

復活節的由來

復活節規定了這個節日必定是在星期日舉行的。在西方社會,復活節是重大節日。復活節假期通常都是由星期五開始,直至星期一。為何只有星期日一天被稱為“復活節”呢?原來《聖經》上面記載著,耶穌基督被門徒出賣,繼而被帶上法庭,並在星期五被人釘死於十字架上。由於猶太人的法律,星期六是安息日,一切活動都要停止,基督的追隨者只好在星期五日落前將基督的遺體草草安葬在一個墓穴內,就匆匆離開。星期日早上,當人們再次去到基督的墓穴時,就發現不見了耶穌的屍首,同時知道耶穌基督已經復活了。自此,基督徒就將紀念基督復活的星期日稱為“復活節”,這就是復活節的起源。而同時,復活節之前的星期五,就定為“受難節”,紀念耶穌基督的受難。每一年復活節假期的日期都是不固定的,有時候,我們會早在三月底就過復活節,有時候又要等到四月下旬才是復活節。在由牛津大學出版社於1963年出版的《現代高級英漢雙解辭典》典中,“Easter”(即復活節)一條清楚地寫出了對復活節日期的有關規定:“復活節,在三月二十一日或該日後月圓以後第一個星期日。”也就是說,後人在決定每年的哪一天紀念耶穌復活時,是經由西曆、陰曆與星期計算合併出來的,這種計算造成了每年復活節的日期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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