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15 July 2016

火药的由来

火药一般认为发明于9世纪的唐朝(公元618年~907年),但是因为没有直接证据,所以不被承认为发明时间。

  火药一般被中国人认为是中国古代四大发明之一﹐西方国家并没有中国古代四大发明一说, 但是多承认火药为中国最先发明并使用。

  一般认为11世纪宋朝时, 中国开始把其使用为战争工具, 以火箭和投石机搭载的炸弹形式出现。最早可追寻的纪录为1259年﹐竹枝被使用来发射瓦土弹头. 此类火箭大都只是惊吓作用, 并不实际构成巨大威胁. 倒是初期火药有不少有毒混合物, 例如汞和砷, 因此可以被视为一种化学武器。

  现时找到最古早的金属制大炮约制作于1323年。但是元朝(1279年~1368年)之前的蒙古人有使用大炮来对抗当时的俄罗斯人﹐当时欧洲的罗吉尔·培根于1248年就有记载于其著作中。传说在利用燃烧方式制造丹丸时,可能由于偶然不慎将硫黄与硝石同时掉到炭火上,引发了产生火焰甚至爆炸声响的后果。

渐渐的,炼丹家们从实际的经验或有意的实验中了解到,将适量的硫黄与硝石混合再加上木炭会着火甚至爆炸。据今日所保存下来的史料颢示,最迟在唐初炼丹家们对上述性质已有相当程度的认识,且经常将其运用在炼制仙丹上,炼丹家称之为「伏火法」。然而,当时火药配方的使用纯粹为炼制仙丹,丹家将上述原料加以混合使产生着火作用,其目的亦只在改变硫黄的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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