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30 August 2016

田沟内出现鳄鱼 中市府调查来源

台中市雾峰区一处农地水沟里,2016年26日晚上出现一条长约60公分的鳄鱼,农民捕捉后送至消防分队,农业局将调查鳄鱼来源,若是人为饲养后野放,将依「野生动物保育法」处以罚锾。

台中市农业局表示,该条鳄鱼为眼镜凯门鳄,原产中南美州,是台湾常见的养殖鳄鱼,非属保育类动物,现由台中市农业局与台中市野生动物保育学会收容,将持续巡查附近是否有相关园区遗失鳄鱼。

农业局指出,台中无鳄鱼养殖场,但偶尔在野外会发现鳄鱼,可能是饲主或业者不当弃放或不小心放出,恐造成环境与生态问题。

农业局将调查鳄鱼可能来源,查证后若属人为饲养野放,将依「野生动物保育法」规定,处新台币5万元以上25万元以下罚锾;如有破坏生态系之虞,则处50万元以上250万元以下罚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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