槍簡稱機槍,是裝有槍架、能自動連續發射的槍,分輕、重、高射等幾種,是陸軍的一種極為重要的武器裝備。機關槍由英國人海勒姆·馬克沁發明。他首先改變了供彈方式,造出一條長的彈帶,並於1884年試驗成功,消息很快傳遍歐洲。此後,馬克沁不斷改進機關槍的性能,並且到各國進行實驗和表演。不久,英、美等國相繼裝備了機關槍。在“一戰”中,尤其是在西線戰鬥中,機關槍出盡了風頭,成為防守中幾乎不可逾越的屏障,德國人的機槍給了聯軍以巨大殺傷。“一戰”後機槍更得到了巨大發展,出現了裝備到班的輕機槍。
手槍:14世紀歐洲出現了最早的手槍。那時的手槍不過是一種單手發射的手持火槍。15世紀,出現了更先進的火繩手槍,但隨後就被燧石手槍所取代。19世紀出現擊發手槍後,1835年,美國人將它進行大膽的改進,發明了左輪手槍,取得了英國專利。這種手槍被認為是第一種真正成功並得到廣泛應用的轉輪手槍。19世紀50年代,轉輪手槍改用了雙動擊發發射機構,並逐漸改用定裝式槍彈。19世紀末,自動手槍出現了,1892年奧地利首先製作出8毫米舍恩伯手槍,1892年德國又製造出7.65毫米的博查特手槍,1896年又在德國製造出7.63毫米的毛瑟手槍。從此以後,手槍的研製異常活躍,並湧現出很多型號。由於自動手槍比轉輪手槍初速大、裝彈快、容彈量多、射速高,因而自20世紀初以來,各國大多采用自動手槍。但由於左輪手槍能有效處理瞎火子彈,所以仍有很大市場,受到人們的歡迎。根據用途,手槍可分為自衛手槍、戰鬥手槍和特種手槍。其中特種手槍有消聲手槍、隱形手槍等。手槍因其攜帶方便,成為間諜特工們經常裝備的武器之一,並越來越得到軍事家的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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